日内瓦Clarté与巴黎Molitor的基金会介绍,都出现玻璃立面和阳台,但空间并非按同一方式组织。Fondation Le Corbusier称,Clarté的两面主立面完全由玻璃构成,两面均有沿全长展开的阳台。[1] 全长描述阳台沿立面的连续范围;它并未因此把玻璃部分都描述成能够打开的同一种窗,也没有说每户内部空间完全一致。
Clarté主文对玻璃还另作构件区分:立面包括固定部分与钢框双层玻璃窗,后者具有滑动构造。[1] 因而,玻璃立面是整体描述,固定与可开启部分是其中的不同对象。阳台位于两主立面外沿,又是另一项空间联系。资料若只留下“玻璃加阳台”,便会失去固定部分、窗和外沿空间分别处在什么层次的信息;本文只采用文字,不据此说明玻璃安装方法。
共同的外部表达之下,住宅仍有差异。基金会记Clarté共有五十套住宅,从studio到九房公寓,其中一些为duplex。它们围绕两个楼梯间分布,每个楼梯间各有电梯;底层另有共同空间及汽车、自行车库。[1] 户型差异、共同交通与主立面连续阳台因此能够同时存在。由连续立面无法直接补出每户相同的房数,也不能把共同交通空间归入某一住户的阳台。
外观的统一还与另一项历史记录有关。Clarté室内多色处理采用深棕与浅蓝,Edmond Wanner另要求某种统一窗帘,以形成一致的外部呈现;文中也另提外遮阳构件。[1] 室内配色、窗帘和外部构件并不是同一份材料说明。窗帘在这里跨越了室内用品与立面观看的联系,但这项记录不提供今天任意住宅的遮阳、采光或热性能结论。
Molitor的主立面采取明确的分层表述。基金会将阳台列在第二、第五与第六层,将bow-windows列在第三、第四层;玻璃砖和夹丝玻璃主要联系窗下墙部位,透明玻璃则用于滑动或可开启的金属窗框。[2] 本文沿用原法文楼层编号,不转换为另一套地面层计数。阳台与凸窗分布在不同层,玻璃产品又分布到不同构件,因此不能把所有向外突出的部分统称为阳台。
建筑顶部还有不同于上述立面阳台的屋顶露台。Le Corbusier自己的住宅工作室位于第七、第八层,为贯通两侧的duplex;第八层包括客房并联系到覆盖建筑顶部的屋顶露台。[2] 这项位置说明属于顶层住宅工作室与屋顶的联系,不能代填第二、第五或第六层阳台的用途和归属。这里保留的是不同层次的外部空间,而不是把它们压成全楼共有的一种平台。
两份历史介绍为阳台资料提供了可核对的部位关系:Clarté的连续阳台与多样户型并存,Molitor的阳台、凸窗和屋顶露台按构件及楼层分别出现。连续范围回答沿立面延伸多远,分层记录回答出现在哪些层,屋顶联系则定位另一项空间对象。采用的是基金会的Le projet及必要相邻主文,网页首次发表日未知,未看图、测量或验证现况,不提供围封、拆改、防水、承载与玻璃施工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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